如果已盡了全力的事還不能成(個人努力加魔法),這時候要毅然放棄掉這不能成功之事,轉而設定一個新的目標去繼續努力。

宇宙間有我們【能成】與【不能成】的事。只要時時對焦在【能成】之事,成功就會被持續放大,你的能量也會逐漸增強。進而會引發越來越多【能成】之事發生,此謂【吸引力法則】!

對焦在【失敗】或【不能成】的事件上持續努力是種不正確的執著,代表著你還未能明暸【宇宙有多層次的選項】,你【不必須一定要透過什麼才能得到什麼】,而是【我可以透過任何來得到任何】。

這道理希望各位在今日參透!

對人事物莫執著。

放下就重生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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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沈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